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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喊话市场主体:敬畏法律,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2019-07-1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1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11日消息,7月9日,证监会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座谈会。

  证监会强调,市场主体要持续深入地学习《意见》,把制度要求切实转化为各方归位尽责的内在动力和行动自觉,不断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加强防控风险能力,敬畏法律,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以高标准履行好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资本市场看门人、经济警察的角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水平。

  资料图 中新经纬张义华 摄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月21日,最高法发布《意见》,这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就保障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等方面提出了17项举措。

  《意见》提出,科创板上市企业等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首次肯定“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对证券金融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恶意骗取政府纾困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要追究刑责;降低投资者的诉讼成本。

  证监会表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发布很及时、很必要,内容很有针对性,促使各方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清楚“做什么”、“怎么做”,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什么不能做”的法律红线,对于指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市场主体定位、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平稳推出,具有重要意义。

  证监会强调,按照《意见》要求,科创板发行人代表表示要研究好、遵守好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公司各管控节点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及简明易懂。

  同时,证券公司代表表示要更加注重合规风控,严格履行对发行人信息的核查、验证义务,做好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进行客观中立的实质验证,在承销、保荐、定价发行、跟投等业务环节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表示要严格落实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查把关责任,切实履行会计、法律等专业相关业务事项的特别注意义务,并履行好对其他业务事项的普通注意义务,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中介专业服务。

(CNFE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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