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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峰:房地产税应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2017-10-03   中国房地产报

  刘志峰:房地产税应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刘志峰:应该尽快出台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时可以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所谓“新房新办法”,是在新房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建设用地仍然实行招拍挂,在招标时明确规定,向购买新房的家庭征收房地产税,建议税率定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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