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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将遵循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2018-04-18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上表示,总书记习近平宣布,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

  易纲透露,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遵循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易纲说,根据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多项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三是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四是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易纲介绍,在今年年底以前,人民银行还将一是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二是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三是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四是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五是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

  易纲还透露,此前宣布的各项开放措施均在顺利推进,人民银行已经放开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了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对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目前,各部门正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在上述时间节点前落地实施。

  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监管层还将做好配套措施,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

  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在几年之后,我相信中国市场会更具竞争力,金融业的服务能力会进一步提高,会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里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我们的监管环境也会更好,金融安全程度也会加强。”易纲说。

  易纲表示,中国目前实行的是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并没有实行量化宽松政策及零利率政策。关于主要经济体央行资产负债表收缩问题,央行在很早前就已经预期到了这种变化,所以已经完全准备好了。目前,中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3.7%,美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2.8%,中美利差处于比较舒服的区间。包括货币市场的隔夜利率和七天利率,中美利差也在舒适的范围内。

  “简短地说,面对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易纲表示。

  对于中国目前是否有上调基准利率的考虑,易纲表示,目前已放开了存贷款利率的限制,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可根据基准利率上浮和下浮,根据商业银行自身情况来决定真正的存贷款利率。“其实我们的最佳策略是让这两个轨道的利率逐渐统一,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市场改革。”易纲说。

  在易纲看来,目前货币政策格局和利差格局总体上都是稳定的,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他强调,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和金融业开放对实体经济肯定是有好处的。人民银行所有的措施设计的目的都是为了让金融业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这些政策都有利于中国银行业提升在国内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中国银行业走出去之后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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